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学子年度之星”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2017年06月18日 15:2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教贷〔2012〕18号、云财教〔2012〕244号、云教贷〔2010〕20号《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以评优工作带动和促进学风建设,现将第三届“学子年度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一)学子年度之星(20名)

授予第三届“学子年度之星”荣誉称号,并获得8000元奖学金(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学子年度之星”中产生)。

(二)学子年度之星提名奖(20名)

授予第三届“学子年度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并获得6000元奖学金(注: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在“学子年度之星”和“学子年度之星提名奖”中产生)。

二、各学院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单位:人

学 院

名 额

学 院

名 额

备注

文学院

3

资源环境学院

7

注: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若存在弄虚作假或资格审查不符合的情况,一经查实,推荐名额将自动作废。

商学院

5

音乐学院

2

政法学院

3

理学院

4

教育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3

体育学院

3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

美术学院

4

合计

40人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依据学子年度之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评选要采取面向全体员工、自下而上的办法,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由各学院进行核查评选后统一推荐到学校进行评选,符合资格的候选人材料于9月30日17:00前交到组委会办公室(致远楼二楼团委科技实践部),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至组委会邮箱:xueshenghui@yxnu.net

2、《补充通知》与《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学子年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冲突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js金沙6038员工工作部

共青团js金沙6038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