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2015-06-04 11:10:00   发布:    点击: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司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大员工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申请对象
js金沙6038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员工
2.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员工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 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员工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需提供原件核对;
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 员工证复印件(员工基本信息页、注册页) 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 高校鉴定证明材料(见附件1)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员工下载打印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部资助管理科盖章
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原件2份;员工登陆“员工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导出并直接打印
6 《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原件1份,复印件1份;员工填写好后由员工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所需材料,以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3.申请流程



员工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与共同借款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具体事宜可先电话联系当地资助中心。
二、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员工续贷
1.续贷对象:
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本、专科生
2.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 注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 原件2份;员工登陆“员工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导出并直接打印
2 员工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基本信息页、注册页) 2 需提供原件核对
3 高校鉴定证明材料(见附件1) 2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员工下载打印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部资助管理科盖章

所需材料,以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3.申请流程
续贷员工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员工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员工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续贷员工需在6月30日之前登录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高校和县资助中心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员工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具体事宜可先电话联系当地资助中心。
三、温馨提示:
1.因各地生源地贷款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建议首贷和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员工在准备材料前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为成功申贷作好准备。
2.贷款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的请参考以上内容,信用社贷款的请自行联系生源地信用社。
3.因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额有限,请同学们务必尽快准备资料并与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取得联系。
(附件1,2,3均上传至团学群,请各班自行下载)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
附件2:《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教育学院团学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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