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员工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外出活动的安全承诺书

2015-06-29 23:25:46   发布:    点击:

教育学院员工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外出活动的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防患于未然,提高员工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结合教育学院员工的实际情况,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已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教育,特别强调了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员工外出从事与公司产品无关活动的责任主体问题。本人也已学习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知识,现就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外出的安全责任向学院承诺如下:

1、本承诺所指的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是指:双休日、“国庆”等国家统一假日,也包括寒暑假和员工的课余时间。

2、本承诺属教育学院与本院所有全日制在读员工确认的承诺书,自员工入校之日起签名承诺,长期有效,适用于所有员工的全部节假日及各种课余时间。

3、员工在离校之前,老师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若员工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外出从事与公司产品无关活动,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员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4、员工节假日在校外的安全由员工家长负责。员工在离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学校规定的政治安全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参加任何破坏国家安全和损坏国家利益的活动,不得参与、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迷信及宗教活动,如有发生,班主任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员工离校期间,应当确保自身的安全,在离校、返校途中、或在家里出入娱乐场所、社会及社交活动等所造成的一切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校方不承担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

6、员工在校外受到的意外伤害和突发事故(如交通事故等)、上当受骗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员工本人和肇事者负责。

7、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等)造成员工的人身伤害,由员工及家庭负责。

8、员工必须按时返校、上课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员工未能按时返校且未请假,不仅学校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且由于未按时返校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住校生每周日晚至周四晚必须在校并住校,通常在周五17:20可离校,若遇到周五晚上补课的情况,则视为正常上课时间,员工晚间下课不允许离校。每周五晚员工到家后须由家长给班主任打电话或者短信报平安,并于周日下午18:00之前返校,到班委处报到销假,否则按《教育学院员工管理规定》处理。

10、节假日或其他休息时间员工外出从事各种与公司产品无关的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学校不提倡员工节假日及非上课时间在校外进行各种兼职,若不按照学校的倡导,执意坚持在外进行兼职的员工,其在离校兼职期间(从离开校门的那一刻算起)所发生的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各种交通事故、上当受骗、突发意外、与他人打架斗殴等等发生的一切后果,员工自行负责)

12、节假日及非上课时间私自聚集外出游玩、休闲娱乐、聚餐、在外摆摊设点,进行各种小型商业活动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员工自行承担责任。(如,外出旅游、聚餐、唱歌、喝酒晚归等,所发生的一切情况,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

13、节假日期间,随意带他人进入自己的宿舍过夜或者玩耍,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责任。

14、非上课时间员工外出的,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员工自己负责。(如,周五有的班级员工无课,则周五就外出回家或者游玩;毕业班和其他课程设置少的班级,员工的非上课时间很多,外出的机会也多,此类外出活动所发生的情况都由员工本人自己负责后果)。

15、员工自觉遵守关于严禁擅自组织员工校外集体活动以及严禁员工在校期间擅自游泳的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发生的任何意外均由员工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16、本承诺书一式一份,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组织员工宣讲学习后,员工签名确认,立即生效,且长期有效。(因员工均已经是成年人,家长因故不能来签字时,可经电话与班主任校对后由员工代签,视为家长同意并签字。若员工在不告知家长即代签,出现的任何情况,均由员工本人及家长负责)

17、以上内容由班主任 已经于 年 月 日 点 分在 教室进行宣讲。

本人郑重承诺,并确认以上规定已知晓,并保证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中严格遵守,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员工承诺人(签名、手印):

员工身份证号码:

班级\专业:

学号: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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